時間是2005年的夏天,我認識了這個有如閃耀夏日陽光般的女孩。

時間是2005年的冬天,一個人的傍晚,我在漸漸變暗的房間中,想著她的離開,還有我的等待。

時間,是傍晚六點,打完球後,我回到客廳打開桌燈,繼續閱讀她寫的明信片,窗外,又開始下起毛毛雨。




零五年九月一日

一個人的時候總會想起很多事情,所以我喜歡獨處,體會孤獨帶來的負面情緒,偶爾也想起一些快樂的事情。
其實我不像外表看起來那樣的堅強,也會有想哭的時候。這時候,我常幻想天空突然下起一場大雨,假裝自己也跟身旁慌忙躲避著磅礡大雨的人們一樣忘了帶雨傘,灰色天空中層層的烏雲,此時看起來有點像是在突如其來的午後雷震雨後,因為被遺忘在屋外而受潮發霉的厚棉被,雨點不斷的從厚重的棉花間啪搭啪搭地落下,想像著它打在我帶著哀傷表情的臉頰上,刺痛著。

一個人的時候最適合思念人,我總會試著回想一些快樂的事,試著忘記傷心難過的生活,偶爾,我也總會想起你的事情,一個單純正直的傻瓜,笨蛋,木頭人。奇怪的是,有你的回憶,一直都像是夏日午後的陽光,而記憶中的自己,總是笑著。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沒有遇見你,現在的我不知道會是什麼樣子?也許變得更孤獨,更封閉,或許外表不會有什麼改變,但是因為你的出現,讓我變得越來越不像自己,又或許現在的自己才越來越趨近真實的自己也說不定,有時候,我也會試著用你的角度看這個世界,想像著,如果是東曙,又會怎樣看待那些沒有道理的灰色地帶?也許你會一派輕鬆地躺在樹下發呆什麼也不想,也許你會突發奇想地問我"用手指太陽或不會跟指月亮一樣被割耳朵?",我可能會因為這個奇怪的問題而暫時腦袋一片空白,也暫時忘記煩惱了。

人生的意義,有時候不在於能從別人那裡獲得什麼,而在於能給別人什麼吧。其實你帶給他人的力量,遠比你自己想像的還要來得不可思議,或許,就像夏日午後的陽光。






明信片的背面,沒有郵戳,也沒有地址及屬名,只有這段耐人尋味的話。
我反覆閱讀了好幾遍,彷彿怕看漏什麼似的,就像福爾摩斯用放大鏡追尋現實的真理,我望著明信片的內容,覺得有點不可置信。

時間是夜晚十一點三十分,屋外下起了傾盆大雨。

<to be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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