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今天上午的天氣與昨日截然不同地,一大早就被耀眼的陽光吵醒,於是便再也睡不著了。這件事反映的不是刺眼陽光的討厭,而是,我也到了這種一旦醒來就睡不著的老齡化階段了啊...這樣會長不高的。
前因後果承先啟後的因果關係,如同先前所講的,因為太早醒來睡不著,於是只好起床了,因此接下來一整天都只好呈現黑眼圈纏身精神不濟的狀態,晚上補習前半段完全是邊夢遊邊抄筆記,結論是之前立定志向要開始整齊抄筆記的夢想,就在一陣耀眼的早晨陽光中煙消雲散了。

事件2.勻福的豬排咖哩飯。我所指的不是奸詐的印度人開的那家,是隔壁的咖哩蓋飯屋大叔開的那間,今天滿心歡喜的去了,心痛的掏出荷包中的70元,本來想快樂的吃一下的,不過發現店員都換人了,咖哩的味道也變了,豬排也有一種豬味(這件事情我很在意,雖然說豬排有豬味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事,不過其實是很恐怖的。),總之變得很沒味道,害我傷心了一陣子,早知道就去吃女九了。

事件3.一文不值。
突然想起關於"一文不值"這件事。活在世界上難免總是想對某些事物的某些價值做出某些評斷,自以為是天神般地以為賦予某個物體價值之後,便會變得比那個物體更高一等,當然,那只是小市民用來打發時間的嗜好罷了。因為活在世界上,要不對什麼東西做出評價事實上是非常困難的;以人類來說,個人的好惡以某方面來看也可以說是對事物的評價,由驚天動地的大事到雞毛蒜皮的小事,總是要指指點點挑三減四,於是在這個殘酷的好惡優劣的爭奪賽中,不幸落敗者就會落得一文不值的下場,不用說,這也是小市民對失敗著所做出的無聊定義罷了,一點公信力也沒有。
所以說,對於小市民所做出的結論是不足採信的。縱使今天自己不幸在某種競技場上落敗,也不用理會其他小市民的看法,因為一文不值並不代表什麼,歷史上的偉人們許多也都曾被認為是一文不值,諸如父母,朋友,師長,甚至是社會。無知的小市民會說:"他瘋了。他白癡。他智障。他有毛病。他是個一文不值的失敗者。"因為小市民總是喜愛假扮天神對萬物做出定義,甚至在空無一人的房間廁所,神氣活現地對著那個水泥陶瓷砌成的固體說:"從今以後,我任命你為馬桶,你是臉盆,你是牙刷,你是漱口杯....。"
真是無趣。
所以說人應該在被小市民定義為一文不值之前搶下那個評價的主導權,"吃X吧。"還可以順便這樣對他說。

結論:
a.今日再度胡言亂語。
b.我想欠錢.......。
c.今日消費-70
d.今天拿到金城一紀的GO,希望明天把它看完,電影很好看。
e.想睡覺,晚安。

以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J6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